大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坚持“三早”提前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
2009年4月15日
《食品安全法》将从6月1日开始实施。为切实做好学习贯彻工作,大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坚持“早准备、早学习、早掌握”,从月份开始,将组织为期2个月的专项培训。日前,分局组织了各工商所长、相关业务处负责人现场观摩食品安全示范店、考察添加剂经营业、了解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且进行经验交流,以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工商所长和相关业处室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和把握。
此次专项培训,从3下旬开始到5月末结束,共分分局和工商所两个层面组织的培训。分局组织的培训共分四期。第一期,即工商所长培训班已经结束,其余三期分别是:市场(商场、超市)开办单位经理培训班,学习方式为现场交流、理论学习、座谈、考试;工商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方式为现场考察、理论学习、考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聘请专家为全局干部和部分食品经营者代表做一期讲座,主要讲《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基层工商所组织的培训,在4月11日至5月15日期间,由各工商所自行计划安排,组织辖区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培训。培训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一是集中培训,即采取培训班的形式,主要分三个层次对分局一线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市场(商场、超市)开办单位管理人员、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二是专题培训,即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专家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形式,以会代训,对工商干部、开办单位管理人员和经营者及消费者代表,进行培训。三是调研培训,即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学习《食品安全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采取互学互检、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培训。
为确保此次培训活动取得实效,分局制定了专门培训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规定完成时限,提出目标要求,并要求基层工商所要以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为契机,完善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各期培训班结束后还将进行考试,以检查培训效果。分局还将内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