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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联动机制的倡议函
2009年11月25日  

国内各知名企业:

多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直致力于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的市场经营行为,保护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随着大部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我们工商部门第一次以“三定方案”的形式增加了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治理力度,更好地保护广大经营者权益,今年7月,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局正式挂牌成立。

我局的主要职能定位于对全省范围内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类案件的查处以及对跨省域、市经济案件的协调、指挥、查处工作上。为此,我们感到有必要在工商机关与国内知名企业间建立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联动机制,搭建起一个信息交流、行业合作的平台,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以实现打击各类侵害企业权益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推动经营者公平有序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如有意接洽,请接到此函后与我局联系,并以正式信函方式将贵单位打假办(或法律维权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一并提供。

我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邮编:110843)。

联系人:刘永超;办公电话:024-96315-4411(小灵通:024-81727831);传真:024-86865778

E-mail:lycsnow@163.com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局 

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