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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局认真部署国庆、中秋“两节”市场监管工作
2009年9月24日  
 
辽宁省工商局认真部署
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传统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了保障“两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辽宁省工商局认真部署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两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之即,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对于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两节”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把加强“两节”食品市场监管作为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尽职尽责维护节日食品市场秩序和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强化“两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针对“两节”食品市场的特点,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执法工作。
(一)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 “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流通环节月饼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严把月饼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对月饼市场的日常巡查和质量监管,重点检查月饼的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着力整治月饼经营中存在的质量不合格、过度包装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月饼质量问题和强制搭售、虚假宣传等侵害、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月饼经营中的安全隐患。二是集中开展中秋、国庆节日重点食品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粮、油、肉、菜、禽蛋、水果、乳制品、糕点、糖果、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节日食品为重点品种,充分利用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和快速检测等手段,强化对重点品种质量监管。三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加强对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等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各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过期、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工作,切实维护节日食品市场秩序。四是突出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检查。要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为契机,加大对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及记录、贮存、运输、检查、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建设,促进食品经营者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五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要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第44号令)和省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
(二)依法加强“两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一岗三责”责任制,以“六查六看”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充实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要狠抓食品安全大要案件的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有效防范,妥善处置“两节”食品市场突发问题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针对节日食品市场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有效防范、应对和妥善处置“两节”食品市场突发问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层层建立和落实信息逐级报告、协作通报、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等制度,特别要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及时掌握有关情况,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按照规定和程序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妥善高效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和减轻不利影响。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各类动态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和预警,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进一步完善和畅通12315申诉举报网络,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的食品申诉举报,及时调解消费纠纷和查处消费侵权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四、加强督查,明确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对节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督查检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强化信息通报和横向联动,形成执法合力。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两节”食品市场监管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工作任务等落实到位。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曝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提高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〇〇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