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邮政编码:110031
受理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4—86244526;传真电话:024—86244526;电子邮箱: gsjbgs@yahoo.com。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获取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栏目下载,或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印。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本栏目,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到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邮寄到受理机构。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信息不存在;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注意事项
1、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
示;
2、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要注明申请的正当理由;
3、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